2月22日,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強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見。
文件要求:電網企業要優化安排電網運行方式,做好電力供需分析和生產運行調度,強化電網安全風險管控,優化運行調度,確保電力系統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。發電企業要加強燃料、蓄水管控及風電、光伏發電等功率預測,強化涉網安全管理,科學實施機組深度調峰靈活性改造,提高設備運行可靠性,減少非計劃停運。電網企業要加大城鄉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力度,提升供電服務和民生用電保障能力。
發電企業每月8日前報送上月火力發電機組主要設備、核電機組、水力發電機組、輸變電設備、直流輸電系統以及供電系統用戶可靠性信息;每季度首月12日前報送上一季度發電機組輔助設備、風力發電場和太陽能發電站的可靠性信息。
————轉載自電纜網